近期,上海票据交易所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承兑登记的纸质票据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中存在到期未结清问题,给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带来极大影响,为严肃纸质票据相关登记操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各机构及分支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已承兑登记的全部应结清未结清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纸质商业承兑汇票。
(二)票交所已对相关未结清纸质票据进行了初步梳理,已直连接入的机构可通过SFTP下载相关数据,具体获取方式将在数据下发后通过场务公告通知各金融机构。若机构未通过直连方式接入新系统,可联系票交所获取相关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应高度重视未结清纸质票据清理工作,票据业务、公司业务、结算运营以及技术开发等负责部门应紧密配合,明确责任部门,落实排查要求,第一时间开展全面排查清理。
(二)针对未贴现票据,机构如发现未结清登记票据已线下兑付相关票据资金的,应通过直连报文(结清信息登记申请报文(NCP006)或客户端(纸票登记-承兑-结清登记-结清登记)进行结清登记;针对已贴现票据,如需持票人配合的,机构应联系持票人在系统中进行操作结清。如因系统原因无法自行结清的,可向票交所申请协助。
(三)各金融机构应在不晚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清理工作,在清理中如发现其他风险隐患的,应及时整改,并反馈上海票据交易所。
(四)票交所将对未结清纸质票据清理情况进行跟进,并对开展清理工作不力的问题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联系电话:021-2313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