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多项行政处罚信息。综合近期罚单情况,从处罚形式和违规行为看,多家机构被“双罚”。违规行为类型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比如,近期,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支付”)因业务9项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91.5万元,罚款3172万元。同时,时任汇付支付聚合支付业务负责人钟某波和时任汇付支付总裁穆某洁分别被罚款10万元和11.5万元。
上述9项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汇付支付针对此事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5月份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意见书》,收到该意见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逐条剖析并立即查改。在去年年5月份,公司完成了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汇付支付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为广大商户提供更加规范、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和数字化服务,将不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认真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同时,公司也将持续进行技术投入,提升系统鉴别能力,强化风险研判机制,长效提升合规治理水平。”
同时,近期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9.555252万元,罚款322万元。时任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任某和时任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瞿某杰,分别被罚款6.5万元、10.5万元。
另外,稍早前,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分别被罚款3万元;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被罚款2万元;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被罚款478万元。
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从连日来多家支付机构被处罚内容来看,涉及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依然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比如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等。其中,汇付支付有一项被处罚原因是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行业内因该情况被罚的机构较为少见,说明监管部门正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认为,年内支付机构被处罚原因中,大额罚单较多是监管部门不断进行严格监管执法检查的成果体现。对于机构而言,未来需在管理层面重视合规建设;其次不断夯实机构科技能力,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及能力提升商户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支付机构合规水平。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