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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第二次触发股价稳定机制,董监高等拟增持不低于279万元

  自上市以来,郑州银行第二次触发股价稳定机制,第一次发生在2019年12月。截至今日收盘,郑州银行的报价为3.48元,跌幅为-0.57%,总市值为261.49亿。

  根据《稳定A股股价预案》,该行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稳定本行股价的相关程序。

  郑州银行于2018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于2019年12月4日首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随后董事会及时审议通过了《稳定A股股价方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根据《稳定A股股价方案》,从履行完毕该次稳定股价措施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该行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该行及相关方将重新按照《稳定A股股价预案》的有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时隔一年,郑州银行再度触发稳定估计机制。7月16日,郑州银行发布公告称,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88元。不过,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4.88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随后,郑州银行于7月29日发布了关于稳定A股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称,该行拟采取由本行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7月28日,在该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拟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781,763.39元。

  具体来看,这15人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天宇,行长、执行董事申学清,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夏华,非执行董事姬宏俊、王世豪,副行长郭志彬、孙海刚,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傅春乔,行长助理李磊、张厚林、李红、刘久庆,首席信息官姜涛,风险总监王艳丽,总审计师王兆琪。

  此外,基于对郑州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该行成长价值的认可,监事长、职工监事赵丽娟,职工监事李怀斌、陈新秀,党委副书记赵麦城,郑州市纪委监委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授信业务总监连东,金融市场业务总监陈恒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该行A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13,832.54元。

  根据公告,郑州银行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2021年7月29日)起6个月内,总体的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79.56万元。并且,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


来源: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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