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人民银行公布开年“1号罚单”,中信银行中招。
具体来看,中信银行因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反洗钱领域违规行为,被处罚款2890万元,14名相关负责人一并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银行多次违规受罚罚金高居业内前列,作为 “罚单大户”,自2018年以来,中信银行已连续四年收到金额超2000万元的巨额罚单。
罚单显示,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央行对其罚款2890万元,涉及“四宗罪”。
此外,中信银行中涉事的14名相关人员被罚款,罚款金额2.5万元至8万元不等。其中,时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赵彤玮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8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金喜年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3.5万元。时任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谭芳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7万元。
对此,中信银行表示,这是央行2019年对中信银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自2019年接受检查期间,该行按照“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原则,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同时指出,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各项规定,秉承“重整改、强合规、防风险、提质效”反洗钱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