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公告称,《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包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尽管包商银行走向破产在市场预期之内,但这一事件仍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在我国的银行业发展历程中,银行主体破产倒闭较为少见。在包商银行之前,市场对于银行倒闭印象较深的,可能就是二十多年前的海南发展银行,除此之外,我国曾有个别农信社等规模较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倒闭,但总体数量微乎其微。
总体看,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但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完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保障在个别银行出清的同时整个银行体系仍可稳健运行的关键。为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央行近日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以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
早有“预告”的破产申请
银保监会的公告并未超预期,这只是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中的必然一步。在央行此前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明确提到,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
资本补充工具的依法减记,同样反映着包商的资不抵债。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拟于11月13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共计约5.86亿元不再支付。
这是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历史上的首次减记。根据公告,减记的原因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破产前充分保障存款人权益
从2019年5月包商银行依法被接管,到2020年4月底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开业,将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于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与徽商银行,再到包商银行近日提出破产申请,历史近18个月,包商银行的风险化解处置工作稳妥有序的进行,这其中,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一家银行被接管处置时,外界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保障存款人的权益。从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过程看,存款人权益尤其是个人储户、中小微企业等的资金得到了充分保障。《报告》指出,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储户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央行、银保监会决定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央行提供资金,先行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保障。同时,为严肃市场纪律、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兼顾市场主体的可承受性,对大额机构债权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
周学东也表示,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的业务。接管后,接管组依法依规处置金融风险,并且对储户、个人理财客户、中小微企业等债权人给予了充分保障。此次接管严肃了市场纪律,并且促进了金融市场的信用分层。
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