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上海银行因2014年至2019年存在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二十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没1652.16万元。
上海银行涉及的23项违法违规事项包括:
一、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二、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三、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四、个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六、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七、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八、贷款分类不准确
九、违规审批转让不符合不良贷款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
十、虚增存贷款
十一、违规收费
十二、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三、同业资金投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四、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五、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六、内保外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七、衍生品交易人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八、监事会履职严重不到位
十九、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二十、关联交易管理严重不审慎
二十一、押品估值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十二、未按规定保存重要信贷档案,导致分类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二十三、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银保监局在罚单中多次用到“严重违反”、“严重不到位”等说法。分领域来看,以上违规行为主要涉及贷款、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内控等领域,其中贷款是“重罚区”,违规行为超过10项。
上海银保监局责令上海银行改正,并没收上海银行违法所得27.16万元,罚款1625万元,罚没合计1652.16万元。
同日,上海银行还有两人接到“警告”。2017年9月,上海银行市北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邹丽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警告。2018年7月,上海银行宝山支行违规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朱乃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警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