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指出,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对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的债权进行依法清算。此外,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报告回顾了包商银行风险处置情况。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的业务。一年多来,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即将收官。
2020年5月,在包商银行被接管近一年之际,蒙商银行正式“落地”,包商银行原有业务被拆分,改革重组事宜迎来新进展。
蒙商银行成立后,将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接管组明确表示,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原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包商银行为何被接管?
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期限一年。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市场及社会的强烈震惊,银行史上第一家被接管的银行。包商银行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天集团,该集团合计持有包商银行89%的股权,由于包商银行的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显示其公司治理层面存在严重问题。
经营方面,实际上,包商银行在被接管前,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披露年报数据了。从侧面也反映出其可能存在较严重的经营问题。根据其2017年三季报数据,资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38%,一级资本充足率7.38%,明显不满足监管要求。
天眼查显示,2016年年报,包商银行前十名单一客户贷款中,有多家贷款客户被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股权还被冻结。实际上,包商银行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蒙商银行正式设立
2019年5月24日,银保监会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组由央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据披露信息显示,自被托管以来,包商银行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职。央行、银保监会共同成立联合党委,会同接管托管组及包商银行成立了临时党委,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经营管理权。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设立一家新银行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包商银行原有业务拆分
蒙商银行是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法人主体。据接管组介绍,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基于上述总体原则,对于个人客户而言,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1、 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2、 包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
3、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对于对公客户而言,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1、 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2、 包商银行的对公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
3、 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内的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4、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划分承接主体的对公客户,将另行通知。前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
接管组表示,自《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相关业务按照上述原则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继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
来源:金融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