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包商银行重组一事,在日前获得了监管批复同意。4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告,批复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筹建蒙商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资格由内蒙古银保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
银保监会在公告中还提到,蒙商银行筹建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筹建期间接受内蒙古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内蒙古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蒙商银行的筹建在此前已多次传出消息。今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曾透露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和重组情况,他介绍道:“当前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按照计划在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设立一家新银行,这个新银行的名字叫‘蒙商银行’,由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原来包商银行自治区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银行收购承接。”
黄晓龙当时还提到,新的蒙商银行由存款保险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以及部分有实力的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国有企业联合发起设立,定位是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内。
此前的3月19日,徽商银行也对外发布公告,披露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新设的一家省级地方法人银行(即蒙商银行)的股东构成。具体来看,该新设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将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国人民银行全资拥有的存款保险基金持股比例27.50%,为第一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为16.6667%,为第二大股东;徽商银行持股比例15%,为第三大股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