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因6项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监管部门330万元罚单。
6项违规
据银保监会网站7月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温州银行因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温州银保监分局罚款330万元。这6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对关联方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管理严重不审慎;为企业收购商业银行股权提供融资支持;虚增存贷款;以“明股实债”形式为房开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款的融资支持六宗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温州银保监分局当日还披露了4张有关温州银行员工的罚单,4名温州银行支行工作人员均因“ 对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罚。具体来看:
诸晓丽对温州银行鹿城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2年的任职资格;蔡强克对温州银行学院路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王烈对温州银行新城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潘建飞对温州银行得胜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去年营收净利下降
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总资产为2277.82亿元,同比增加1.64%。2018年,温州银行营业收入为36.18亿元,同比下降8.89%;净利润为5.10亿元,同比减少43.46%。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8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72%,较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下降至151.14%。
净利润的下降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而营业支出攀升。
在营业收入方面,2018年,温州银行利息净收入保持增长,达到27.07亿元,比上年增加4.7亿元。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为7.15亿元,比上年减少4.43亿元。投资收益0.69亿元,比上年减少6.15亿元。
营业支出方面。较2017年增加2.01亿元达到29.76亿元。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贡献最大,为16.21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员工费用支出11.03亿元,较2017年增加1.5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温州银行被罚的原因之一是“存在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
截至2018年末,该行前十大股东中,80%为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前十大股东分别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15%;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3%;新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7%;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8%;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7%;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7%;昌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4%;黎明液压有限公司,持股4.05%;远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2%。
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通过7次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优化,注册资本由2.9亿元增至29.63亿元。2007年顺利更名并启动跨区域经营,相继在上海、杭州、宁波等9地设立异地分行,温州辖内设有2家分行,现辖属170家营业网点(含总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