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票据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是票据基本当事人之一。
收款人名称是票据上的绝对记载事项,出票人签发票据时,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如果欠缺该项记载,票据将因之无效。
收款人名称任何人都不得更改,收款人名称被更改的票据无效。
收款人是收取票据款项的人。
收款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收款人有权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拒绝付款,有权向出票人以及票据上的其它债务人追索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