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贴现业务时应审查的资格类文件有: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要求:判断贴现申请人是否有真实法人或法人授权经营的资格,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证是否已过时效;注册资本与商业汇票,合同金额及财务报表是否相适应。
2.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要求: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代理人已签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工作证(或提供介绍信)要求:首次办理业务时应提供经办人工作证并复印留存(或提供介绍信,)日后再经办人不变的情况下,无需提供,但在档案中应注明工作证留存的交易批次号,在经办人变化的情况下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姓名与申办委托书,贴现申请书及贴现协议上的签章一致;经办人身份证姓名与申办委托书一致。
4.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密码要求: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企业概况,贷款卡的状态和贴现申请人的情况。贷款卡状态必须有效,对贷款卡无效,被注销,暂停或不能提供者,不得办理贴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