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型票据,即供需双方必须在真实贸易背景下,才能进行票据化结算,即便是异地交易,也需供需双方见面,进行出票、背书等操作程序。对于供应商来说,往往要奔波到采购商所在地领取票据;同时采购商的财务不得不整天忙于接待全国要求结算的供应商,一来一往,票据结算时间延长了、贴现成本增加了、资金周转缓慢、票据在途被遗失、伪造、变造的风险也随之增大。采购商一般都希望用简单、顺畅的方式解决对异地供应商的结算问题。
其实,供应商要的是现款而不是银行承兑汇票;采购商所在地的银行希望给予贴现的票据不要流失。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就孕育而生,有效减少了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也大大降低票据被遗失、变造、伪造的风险。
所谓委托代理贴现业务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异地持票人委托与其有直接交易关系的前手背书人,代理其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其在操作上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异地持票人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与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委托人仍为实质上的贴现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委托人、代理人与贴现银行签订委托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书,确定委托代理关系,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贴现银行对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资格,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真实委托代理关系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严格审查。
4、代理人进行贴现转让背书时,直接在背书人栏注明"代理xx(委托人)"字样并以自己的名称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代理贴现关系的建立以降低企业票据异地交付和背书办理往返成本,提高融资及资金周转效率,稳定及拓展优质客户为目的。但由于背书存在着代理的特殊情况,多数商业银行视为背书不连续,使得代理贴现的票据难以在银行间市场继续流转。
因此,目前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都对汇票本身有着严格的要求,即仅限于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