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参与银行及财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电投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各家银行应当高度关注中电投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这4家财务公司,这些财务公司对于票据有着较为敏锐的意识,银行可以积极与这些财务公司一同协作,操作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将来,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将有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两种模式。由于财务公司通常实力较强,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风险较小。或者,由集团下属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办理承兑,银行办理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