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户限定:与票据营业部办理转贴现或买入返售业务的客户,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票据贴现"业务的资格。
2. 办理转贴现或买入返售业务,应持有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2)建立票据转贴现关系申请审批书;
(3)申办委托书;
(4)转贴现申请审批表;
(5)转贴现合同(见"转贴现合同")或回购合同(见"回购合同");
(6)当您准备好办理转贴现或回购业务的票据,应填写电子表格:"转贴现票据清单.xls"。
3. 到票据营业部办理贴现业务时,请持已盖公章的商业汇票转贴现合同(或回购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营业部提供格式制作的票据清单以及与票据有关的文件。
4. 与票据有关的文件应有:(下列文件应使用统一的A4复印纸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已作贴现的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加盖贴现行会计部门转讫章或业务章);
(2)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复印件(银票正面复印2份、背书及所有粘单复印一份);
(3)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或复印件(转贴现申请行应在其上加盖业务公章);
(4)与承兑汇票有关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第二联复印件,其交易双方与日期必须和承兑汇票背书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