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受理承兑业务时有关审查,审批和承兑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审查承兑时,信贷部门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
(2)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该笔业务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4)承兑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5)承兑申请人的信誉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
(6)对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审查承兑申请人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审批经初审同意后,信贷部门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及审查报告等按审批权限报有权人审批。
3.办理承兑经审批同意后,信贷部门根据审批意见与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和相关的担保合同,对需要办理登记,转移占有或设质背书转让的,应及时办妥有关手续,同时书面通知会计部门,并转交相关资料及其清单。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书面通知和相关资料后,对《银行承兑协议》,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和汇票中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出票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保证金和承兑手续费,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承兑手续。会计部门办理承兑后,应于当日将承兑情况准确记入有关科目。客户提供抵(质)押的,应及时登记有关登记簿和表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