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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承兑行收到到期汇票后不及时划款的情况?

       1.客户经理岗人员按照《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有关规定匡算邮程提前发出委托收款凭证,保证在到期日前将汇票邮寄到承兑行。

       2.到期日前一天,客户经理主动打电话与承兑行联系,再次提示付款。

       3.若承兑行不按期划款,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向承兑行负责人打电话或发催收函,也可向承兑行上级行和当地行直接至人民银行总行发函,请求协助催收票据款项和相关的利息费用(《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承兑行不按期划款,应向收款人支付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另由当地人行向承兑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万分之七的罚款)。

       4.承兑行如拒绝付款,银行也可依《票据法》规定向汇票上所有背书人形式追索权,并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具体情况咨询律师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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