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行为的实质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能力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两个方面。
2、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1)书面:各种票据行为都必须是行为人或其代理人,将行为人的意思记载在规定的票据上。
(2)签名:《票据法》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票据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
(3)记载事项:票据行为的有效成立,还必须依据票据法对各种票据行为的要求记载有关事项。
(4)交付:即票据行为人将票据交给相对人持有,票据行为才成立。